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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美国是最早设立孵化器的国家,第一个科技孵化器——贝特维亚工业中心于1959年成立,商人约瑟夫·曼库索(Joseph Mancuso)进行探索与实践。目前,美国所拥有的一大批充满活力的孵化器仍然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美国的孵化器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从以提高就业率作为主要职能的初创阶段以及以解决企业融资难作为主要职能的系统孵化阶段,到以自身持续经营为目的的企业化运作阶段以及追求孵化企业竞争力增长的孵化集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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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规范化企业化运作模式
孵化器的运作模式拥有一套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给予进入孵化器的项目或初创企业合理的空间,以及优质的服务,支持被孵化项目或企业孵化成长。通过设立平台,让创业者与成功的企业家直接交流,提前让早期初创项目感知成熟企业的管理运行模式,为获得融资后快速成长奠定基础。
位于硅谷的Y Combinator孵化器具有独特的运作模式,看重创始人的独特性,为被孵化的项目或者企业提供种子基金,搭建天使投资平台和校友平台,促进初始创业者与创业成功者及股权投资者紧密联系,更加方便初创企业融资,从而激发创业者的潜能。
设在美国纽约和旧金山的Angelpad孵化器也具有独特的运作模式,找到优秀的创始人之后,孵化器的创业导师与创业团队一起度过三个月的辅导期。在这段有限的时间内,对创业企业进行高密度、高强度的辅导,从商业模式到具体的市场定位、产品设计、运营体系及管理体系等进行个性化、差异化辅导,还会帮助创业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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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管理团队与创业导师团队
美国企业孵化器拥有高质量的管理团队,管理者多采用公开择优的方式进入孵化器工作,选择具有经验的人才进入孵化器。管理者分别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企业管理咨询经验,或者金融从业经验、财务管理经验,形成功能互补的管理团队,能够胜任对孵化器的管理。根据美国孵化器协会数据,孵化器管理团队中,有研究生学历者占47.5%,有企业管理经历者占60%。高素质管理团队为孵化企业提供指引,在商业模式、市场分析、产品设计等方面给出相应的指导方案。
孵化器不仅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空间服务,更重要的是针对创业项目的特点,在各个专业领域,富有丰富成功经验的创业导师能够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大多孵化器突出自身导师队伍的强大,并且定期提供导师分享会,能够让入孵企业得到相关领域专项指导,与导师对点交流。创业导师帮助发掘各个创业企业的独特之处,指导创业企业审视是否具有市场前景,帮助创业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在孵化过程中,针对特定领域,专业负责人与创业团队紧密协作,促进个性化、差异化发展,避免企业的同质化发展。
总部设在科罗拉多州的TeachStars孵化器,以创业导师为主的驱动模式被称作最大的成功特点。孵化器的积极对接成功企业高管和风险投资人,形成了高质量的导师资源,为初创公司提供指导。孵化器对于孵化公司的筛选有严苛的标准,比起孵化的数量,该孵化器更看重企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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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创业生态
美国孵化器有风险投资、大企业、高校、房地产商和研究机构等多方介入,包含创业者、创业导师、风投机构和大学等,形成一个创业生态。在该生态系统内,各方交流互通,打破技术壁垒,共享资源。孵化器实现市场化运作,政府对更多的是支持和保护,基本不干预孵化器的经营管理。
美国的孵化器都会与风险投资紧密结合。美国靠孵化器自身对创业者进行投资的情形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协作,引导风险投资投资初创企业。从风险投资视角来看,可以参与早期种子基金的设立,担任孵化器创业导师,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指导功能,还可以为优质企业提供后续融资,实现初创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三方共赢。
孵化器推行校友交流机制。孵化器建立开放共享的平台,引导创业者学习借鉴校友的成功企业,发掘创业者的优势和特色,实现快速成长。美国不少孵化器已经建立了校友交流网络,不仅存在于在孵企业的相互借鉴学习,还与不少已经孵化成功的校友企业保持联系,从其成功项目中汲取经验,也便于产品的相互推广,实现良性互补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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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支持并建立相关法律
在美国孵化器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投资者与保护者的双重角色。一方面,政府对孵化器进行投资,而且政府占有较高的投资比例,有些孵化器的投资占比超过50%,但政府并不干预或控制孵化器经营管理,充分授权孵化器,自由经营管理发展。另一方面,各州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孵化器获得健全的法律体系保护,保证了孵化器企业运作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
(祝波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孟菡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上大上海科技金融研究所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