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的税延养老险从去年5月开始试点至今已满10个月,市场情况如何?
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最新业内交流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目前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险”)业务的16家保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不足亿元,整体情况低于预期。
在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情况汇报文件中显示,试点区域窄、时间短;税收优惠力度不足;流程繁琐是业内普遍认为的试点情况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对此,多名业内人士呼吁应扩大试点范围,增加税优幅度。
试点10个月,保费不足亿元
上述业内交流数据显示,截至上月底,共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试点至今的累计保费略超9900万元,累计承保件数为4.2万件左右。在16家公司中,太保寿险的市场份额最高,约占50%左右,平安养老、中国人寿、泰康养老的市场份额分别在10%~15%左右,其余公司的市场份额均在10%以下。
“政策发布之后公司非常重视,花了很大力气去推动。政策发布之初,也有大量客户主动联系我们咨询相关事宜。但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是低于之前整体的市场预期的。”一名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高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2018年4月,《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发布,并于当年5月1日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启动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这一“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政策也被市场视为保险行业参与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的标志。
彼时,无论是首批获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和行业内人士都普遍看好这一业务的前景。
根据国泰君安此前预测,2017年三个试点地区的寿险保费收入合计为1888亿元,占全国寿险保费收入的8.8%。目前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总人口为3000万,个体工商户为5400万,根据三个试点地区的就业人口数占全国就业人口数的比例(4.17%)以及GDP占比(9.67%)可算出符合购买资格的人口数,试点方案规定的税延上限为每人每月1000元,假设试点对象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购买该税延型养老险的意愿,则可以测算出该项试点可以带来三地寿险保费的增长约259亿元,相比2017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提升1.21个百分点。
不过,从上述业内交流数据来看,尽管试点还未满一年,但目前现实与预期似乎还是差得有点遥远。
税优额度低、流程复杂是主因
在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情况汇报文件中,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认为,试点区域窄、时间短,政策效果未完全呈现;领取期税率较高,政策优惠覆盖面窄;以及税收优惠额度低,操作流程复杂是试点情况不及预期的几大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也在两会期间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其中,在税收优惠方面,根据财税发文,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来确定。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1000元额度上限无法真正满足老百姓养老储备的缺口需求,即使个人有超额缴费意愿和能力,因超额缴费部分不能享受税延政策优惠,将面临缴费期和领取期双重征税问题;另一方面,当月收入6%的限额计算较为复杂,需要逐月对缴费上限进行确认调整,同时年终绩效部分无法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而在领取阶段,根据规定,个人达到规定条件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25%部分予以免税,75%部分按照10%税率缴纳个税,即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为7.5%。情况汇报文件显示,考虑到领取时纳税基数含全部投资收益,以及货币时间成本等因素,政策优惠对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10%及以下的人群意义不大,即政策覆盖人群主要为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及以上人群。
“税延养老险试点开始之后没几个月就遭遇了个税起征点调整以及专项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等于说税延养老险政策的红利很快就下降了,对产品吸引力绝对是‘利空’。”上述高管表示。
在周燕芳议案中的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纳税人口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44%降至15%。新税制下,20%税率起征点对应纳税月收入为17000 元,加上三险一金等免予征税额度,20%税率对应实际应发工资在20000元左右,政策覆盖人群进一步减少。
根据情况汇报中的数据,去年8~10月税延养老险平台月均新增参保人数较6~7月下降76%。
同时,根据当时的试点文件规定,保险行业推出了确定收益型、保底收益型、浮动收益型三大类全产品体系。
“我们都是严格按照当时的规定文件内容来研发产品。当时的试点文件对产品有比较详细的要求,我们的自我发挥空间也很小,现在市场上大家的产品都差不多,只能在一些细节上做文章。”上述高管表示。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同业交流数据,截至2月底,累计保费实现最高的是保底收益型的B1款产品,实现保费超过4400万元,确定收益型的A款产品则实现保费3900万元左右。
不过,周燕芳认为,税延优惠政策适用产品品种较为有限,市场上有大量优秀年金保险产品,但并不能享受到税延政策,导致税收刺激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另外,流程上的复杂也是普遍被提到的一大“槽点”。上述情况汇报中提到,因税务申报需要,客户投保时需录入单位税务号等相关信息,并需本人登录中国保信平台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后续保信平台逐月生成税延养老险抵扣凭证,提交单位人事、财务人员按月办理税收抵扣事宜。流程繁琐制约了客户投保意愿。
呼吁扩大试点范围、增加税优幅度
“今年我们仍然将税延养老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但也期待在目前基础上政策的进一步支持。”上述高管表示。
综合业内人士的建议,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优惠幅度以及简化税务申报流程成为了呼声最高的几点。
周燕芳和孙洁均表示,希望可以逐步扩大税延养老险试点范围,如扩大至长三角地区,最终放宽至全国。同时,周燕芳建议,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可制定不同的抵税额度上限政策,增加享受税延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
而在税收优惠方面,业内人士建议,将目前的6%或1000元的最高抵扣限额提高到10%或5000元;同时将目前领取阶段7.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为3%。“一方面可以将缴费期适用税率10%的人群全部纳入政策覆盖面;另一方面,在新税制下,每月基本养老收入低于5000元免予征税,在5000元和8000元之间适用3%个人所得税率,税延养老保险领取期税率为3%,保持领取税率统一。”周燕芳在议案中表示。
另外,参照美国和澳大利亚的经验,可以探索建立自动加入、缴费配比等机制,提高居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与意愿。上述情况汇报中提及,具体做法是根据税务信息为可享受税延养老险政策优惠的人群自动开设税延养老个人账户;自动配置收益确定型养老保险产品,保障客户基本权益,客户可在监管规则范围内自行进行产品配置调整;政府按相应比例提供缴费金额配比,个人缴费金额越高,政府配比金额也越高,退休后领取金额也相应提高;客户若无意愿参与此计划,可登录相关界面选择退出。
在简化流程方面,周燕芳建议,加强中国保信系统与税务部门的信息衔接,设定自动认证,取消个人账户激活、取消个人税延凭证的出具,即客户投保成功后自动默认并进行抵扣,简化当前流程。研究将税延养老险税收抵扣申报和教育、住房、赡养老人项目等共同列入综合纳税申报范畴。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税务系统的金税三期税延养老自动推送功能在试点地区都已统一上线,而将税优税延申报纳入个税APP目前还在推进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