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主板上市要求: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市主板上市要求: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创板上市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要求:必须是依法设立并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两年盈利,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发行前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在最近期间结束时,不存在未偿损失,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要求以下条件: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