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达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后到原来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人力资源的会给你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按照要求填写即可。
2、资料准备好之后需要到你户口所在的计生办盖章,在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反面会有一栏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这需要计生办的盖章。
3、然后把上面的几份资料里面内容认真填好,里面有写购买保险的时间这些不知道怎么填写的可以让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来指导填写。填写好之后需要在资料上都贴好照片,还需要交一张贴在领取证上面的。
4、然后在把资料上交给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大概等15个工作日就能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书拿到,办理失业保险最好是在离职后不久之后就需要办理。
5、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下来之后会还有一个培训通知、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离职证明、以及一份原有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拿到之后需要前往指定的区政府去盖章。
6、盖章之后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也就是讲讲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失业期间医疗、养老保险如何续费等问题,还有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免费培训,这个可以参加可以不参加。参加培训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1、单位对于失业人员应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15日内告知社保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需要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随后,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领取期限会从办理之日开始计算。
1、失业人员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约后,向公司索要相关的解聘报备与解聘通知书。
2、失业人员拿着公司的解聘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和失业证明档案资料,到社保局填写失业登记表登记。
3、若是市社保局审批通过了,失业人员则可拿到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