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光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光金违反组织纪律,篡改个人档案资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光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腐化堕落,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光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光金简历
李光金,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重庆忠县人,研究生文化,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10—1976.10 四川省忠县东溪区税务所、水管站、林业站工作人员
1976.10—1977.12 四川省忠县县委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团工作人员
1977.12—1980.09 四川省忠县新生乡党委副书记
1980.09—1983.10 四川省忠县东云乡党委书记
1983.10—1987.12 四川省忠县干井区委副书记(其间:1985.09—1987.07万县市委党校专科班党政专业在职学习)
1987.12—1992.11 四川省忠县干井区委书记
1992.11—1993.01 四川省忠县干井区工委书记、干井镇党委书记
1993.01—1993.03 四川省忠县忠州镇党委副书记
1993.03—1996.07 四川省忠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6.07—1997.06 四川省奉节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06—1997.12 重庆市奉节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12—1998.08 重庆市奉节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98.08—1999.10 重庆市奉节县委副书记(1996.09—1998.12重庆市委党校本科法律专业在职学习)
1999.10—2002.01 重庆市綦江县委副书记
2002.01—2002.02 重庆市綦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2.02—2006.11 重庆市綦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1999.09—2002.02市委党校研究生班党建专业在职学习)
2006.11—2011.08 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
2011.08—2011.11 抽调至市委干部考察组工作
2011.11—2014.12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2013.01—2015.06兼任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09—2014.06兼任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4.12—2015.06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5.06—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