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房资料准备全。购房者在去验房的时候,首先要看看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交房资料,比如说三书一表,也就说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三份资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资料的话,那么该房屋就没有达到交房的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收,除此之外购房者还要看看开发商是否能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还要查看收房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出入。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房屋。在验房的过程中,不能购房者自己去对房屋进行验收,应该要求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共同验房,有问题时才能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在交接房屋的时候,购房者要注意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等等,这些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3、先验房再签手续。如果开发商让购房者先签订一些手续或者缴纳某些费用之后再去对新房进行验收的话,购房者一定要拒绝,因为根据规定,交房时应该先验房再签收房手续,这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直保障,而且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以便出现情况的时候购房者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其它的注意事项。对于验收房屋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购房者要注意期限,最好是不要超过验房的时间前去验房,若实际交付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房日期,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话,购房者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如果购房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验收房屋的话,对于开发商来说是视为已经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使用的,从最后的交房时间算起,购房者需承担所有风险责任及税费。
1、先验房后办收房手续。现在有不少的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先把房子给接收了,然后再去验房,所以当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约定清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办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这样就算是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2、注意面积误差。一般来说,房屋都是会存在一些面积差的,但是如果面积差太多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出现面积差太多的情况,而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有对房屋面积误差处理的规定,那么可以按照合同执行,同时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购房者一定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