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的端午节,孙宏斌一脸惶然的结束了意气风发的联想生涯。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5个月后,孙宏斌接到刑事判决书:判有期徒刑5年,罪名是挪用公款13万元。孙宏斌并未上诉,接受服刑。
1990年5月28日,孙宏斌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10天后,被正式逮捕,案由是挪用公款。
1992年8月22日,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7个月后,孙宏斌接到了刑事判决书,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罪名是挪用公款13万元。
坐牢罪名是挪用公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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