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18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在市中心区实施为期5年的异地牌照车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而为方便群众熟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通告》实施后将设置一个月的执法过渡期。
外地车从7月2日连开4天后,须连续停驶4天。
就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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