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简历】
郭伯雄,汉族,1942年7月生,陕西礼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解放军军事学院完成班毕业,大专学历。
2003年至2012年11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员;2003年至2012年11月,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04年至2013年3月15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并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5年7月30日,郭伯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