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的省市,与以往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发或自行发债由财政部代还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些省市政府在发债前除了要进行评级外,同时还要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布“家底儿”。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状况以及举债状况,这些“家底儿”基本就是地方政府的一本明白账。恰恰这一点,意味着地方政府将在发债过程中提高其运行的透明度,这也被市场评价为此次地方政府债改革的最大亮点。
试点地区地方政府在发债前要披露哪些信息?
6月1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应不迟于地方债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网站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意见》规定,发债前要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该地区的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情况。
其中,经济运行情况包括中长期经济规划、经济基本状况等;财政收支状况,公布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数据,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等信息;债务情况主要包括债务余额、期限结构、偿债计划等。
地方政府要公布的有关地方经济状况究竟写些啥东西?这里面包括中长期经济规划,如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经济圈规划、行业发展等;近三年经济的基本状况,包括地区金融环境、经济总量、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消费、居民生活、各类价格指数等。
另一个是财政收支状况。首先是近三年公共财政收支,主要是公共财政收入、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公共财政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转移性支出等。其次是近三年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最后是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还有一部分内容是此前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林林总总的地方债。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地方政府要公布截至2013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包括债务余额、举借主体、资金来源、期限结构、资金投向、当年举借偿还情况、未来偿债计划、控制债务增长和防范债务风险方面拟采取的措施等。
市场评价认为,把地方政府推到市场作为主体发债,会实现良性循环:投资者能看清自己的投资标的,认清风险,从而减少风险;同时市场会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提高行政效率,用好手里的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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