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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问责风暴再起:地方官员被通报,银行遭罚款

来源:互联网

中央要求今年抓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隐性债务监管强化信号频出。

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公开问责保山市隆阳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相关官员被通报问责。银保监会1月8日对7家金融机构共处罚近2亿元,一些金融机构被罚理由中,就包括为地方违规提供融资。

多位地方债专家表示,今年财政工作一大重点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遏制隐性债务增长至关重要,这需要常态化监控机制和严肃问责,不仅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责,也要对提供违规融资的金融机构问责,通过加强问责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区仍在新增隐性债务,个别地区偿债风险有所上升。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确定2021年财政领域10项重点工作,其中就包括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唯一合法渠道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仍有一些地方通过其他方式违法违规举债,形成隐性债务。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2018年末,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30.9万亿元。

为了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早在2017年,财政部等部委发文严禁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并公开问责,2018年曾掀起一场问责风暴,十多个省份公开问责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同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重磅文件,要求地方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不少地方晒出当地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用5到10年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今年隐性债务监管强化,针对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问责持续。

银保监会1月8日公开对国家开发银行罚款4880万元。在此次国开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居首位是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另外还有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同日被罚款5470万元,违法违规事实中包括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

刘昆在撰文谈及“十四五”时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时表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目前我国对政府举债采取终身问责制。

云南省财政厅公布的《关于保山市隆阳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问责情况》显示,隆阳区人民政府分别在2017年9月和2018年11月,向当地国企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万元和4000万元,用于兑付拆迁补偿款和归还医院借款。整改后,去年这两笔借款已经偿还。

时任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段生荣、 时任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濮应秘等相关负责人被通报问责,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问责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