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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部副部长:"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实现了

来源:互联网

曾在卫生部任职副部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黄洁夫,每年两会上所谈最多的都是器官移植这个话题。

中国的器官移植一直都在争议中前行,死囚器官曾经是这个行业的一个死结。由于这种难以公开透明的器官来源也导致器官移植市场混乱,非法器官买卖屡禁不止。中国在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器官移植才算摆脱了“死囚器官”的死结。

《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的器官移植何时开始考虑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在什么样的状况下进行的法治化建设?

黄洁夫:中国移植从上世纪80年代至2009年,中国公民自愿捐献仅130例,中国成为世界捐献率最低的国家。这是由于在2010年之前,国家缺乏公民自愿捐献体系,民众是捐献无门,所以尸体器官来源要依赖死囚器官。2005年,在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卫生高层会议上,我代表政府首次承认了器官移植供体死囚器官来源的事实,直面移植事业中的缺点和不足,向世界表明了改革的决心。2006年八百多名移植医师发布了“广州宣言“,中国将结合中国国情与传统文化并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伦理原则,走自我完善改革之路。

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标志着我国移植事业开始走向法制化的轨道,现已实施七年。由于该《条例》的法律位阶仅仅是行政法规,由此导致其约束对象有限,调整的法律关系也局限于医疗卫生行政系统,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的需要。早于2012年已由原卫生部报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修订《条例》的申请(A类),由于死囚器官来源问题尚未解决的原因,修订工作夭折。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以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上述表述在器官移植领域十分明显和突出,过去死囚器官利用的敏感性和复杂性的讨论被视为“禁区”。依赖死囚器官有悖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损害我国的国际政治形象,使救死扶伤、敬畏生命的移植医疗服务进入一个灰色地带,不利于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死囚器官获取还涉及经济利益,可能导致权钱交易,腐蚀司法、医疗领域的一些人员,司法参与器官获取与分配会严重阻碍我国的司法进步,成为敌对势力攻击我国的软肋,让我国陷入了人文、伦理和社会的多重困境。

日报:在弃用死囚器官供体的路上,器官来源是否还存在问题?

黄洁夫:为解决弃用死囚器官供体来源,2010年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了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现已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我国近80%器官来源于公民自愿捐献。卫计委2013年8月颁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强制性要求全国移植医院采用器官共享分配计算机系统(COTRS)进行器官公开、透明、可溯源的获取与分配,从制度上明确杜绝过去利用死囚器官的做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捐献体系与地方司法与医院使用死囚器官不可能同时存在一个取信于人民群众的国家器官捐献体系之内。根据全体移植医务人员凝聚的改革共识《杭州决议》,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已要求所有医院于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停用死囚器官,这项决定已得到全社会的热烈响应与支持,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已进入了由公民自愿捐献为唯一来源的发展新阶段。

现急需将2007年《条例》,201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的器官买卖罪,2013年卫计委下发的《规定》及卫生部与红十字会总会在器官捐献工作中下发的30多个配套卫生政策及文件整合,打造成升级版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或者《器官移植法》,明确界定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及医疗机构等的权责,为规范、调整器官移植领域各方法律关系提供更加权威、更加全面、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让司法体系与移植医疗服务脱钩,充分体现我国反腐败、深化改革的政治决心,使我国移植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日报:停用死囚器官,对中国器官移植界的医务人员有没有影响?

黄洁夫:取用死囚器官,与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医学精神是相悖的。据我了解,中国绝大部分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都很无奈,一方面患者器官功能衰竭需要救命;另一方面,我国没有一个器官捐献的体系,需要被迫去拿死囚的器官,所以大家在手术台上心情十分矛盾,可以说是一种“饮鸠止渴”的办法。这个“灰色地带”,不利于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更不利于年轻一代医生的培养。

世界器官移植学会(TTS)于2006年就发表声明,对中国从事临床器官移植的医生实施了三项学术限制:不允许在国际会议上发言、不允许在国际医学刊物上发表文章、不批准世界器官移植学会会员资格。这种遏制政策限制中国进入国际移植大家庭,也制约了移植事业的发展,抹杀了中国对世界移植事业的贡献。广大移植医生感觉很窝囊,脸上无光,急切盼望建立一个伦理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这是几代中国器官移植医生的梦想。

人民群众期盼一个高质量的移植医疗服务,国际形势要求我国展现一个负责任政治大国的形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鞭策我们要使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人性光辉在器官捐献事业中发扬光大。器官移植法治化刻不容缓,《条例》的修订已是当务之急,根据全面以法治国的精神,加快构建一个符合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公民器官自愿捐献与分配体系,依法严格规范器官捐献和人道主义救助政策和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流程,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透明和阳光的公民自愿捐献的大气候,使我国器官移植事业能在几年内以不可争辩的伦理方式成为世界移植大国,光明正大的登上世界移植医学舞台,为世界移植事业作出我国的应有贡献。

死囚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