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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亿村官”周伟思被起诉 受贿5600万元

来源:互联网

深圳龙岗20亿“村官”周伟思一年前曾备受全国关注(详见本报2012.12.10 A1报道)。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根据深圳检方起诉书计算,周伟思共计收受贿赂达5600万元。

周伟思一案还牵出多个案件,如周伟思一案的主要行贿方天基公司及其董事长叶某;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某义受贿等。

复杂的身份

周伟思“村官”身份认定和法律界定有一定“复杂性”:2004年深圳全市城市化后,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原任村委会主任的周伟思也随后担任居委会主任。

作为居委会主任、兼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2007年起又被任命为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依法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在从事基层自治管理工作中,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周伟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

2012年11月底,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居民周祖杰等人的举报帖称,周伟思在担任南联村村委会主任期间,非法变卖村集体土地,违法承接商业开发,并以村委会名义向政府部门行贿;称其个人拥有物业包括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处,豪车超过20辆,总资产超过20亿元。

当时,周伟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的财富是多年经商积累而成,愿意接受调查。

后经《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周伟思确实拥有大量房产,其财产来历的疑问悬而未决。南联社区有多处旧改项目正在进行,周伟思被举报引起的另一个疑问是,南联小学段旧改中可能存在和开发商勾结致使该地块土地廉价出让。

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周伟思确实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收受大量贿赂。

2013年1月24日,周伟思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被刑事拘留,2月8日被执行逮捕。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报记者表示,因案情重大复杂,侦查羁押期限两次延长。在侦查中,办案人员发现周伟思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按照管辖规定,将侦查中发现的周伟思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线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后,两案合并移送审查起诉。

深圳检方起诉书指控,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期间,接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天基地产”)董事长叶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天基地产董事长叶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

本报记者调查显示,南联小学片区旧改项目拆迁用地面积161583.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0634.6平方米,综合整治用地面积2932平方米。

目前,此项目的开发商为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03377.HK,下称“远洋地产”)。公开资料显示,这一项目于2011年年底开工奠基,项目规划有商业、住宅、幼儿园、社区公共配套等。

这块土地出让历经曲折。2005年10月,天基地产获得开发权,后远洋地产以收购土地方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获取项目地块,支付总金额共8.6亿元。这块土地的溢价收入均被地产开发商获得,南联社区居民及股份制公司无法分享增值部分的收益

天基地产前期完成了该地块部分房屋的拆除工作,周伟思的儿子周荣生在担任深圳市利亨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时,曾接手天基地产旧改中拆迁相关工作。

就是在此期间,周伟思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叶某贿赂共计4900万元。

同时,起诉书指控周伟思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嫌收受好处费700万元。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为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争取开发权提供帮助,收受叶某好处费500万元。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在建设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项目中,收受合作方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给予的好处费200万元。

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多次送给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某共计20万元港币。

亦官亦商“能人腐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办案检察官对本报说,南联村和周伟思是中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能人腐败”的缩影。

周伟思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商业眼光极其敏锐,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贩卖海鲜、青菜等摆摊生意,后来开商店出售小百货,然后涉足建筑业成了包工头,在此过程中发现了土地的价值,周伟思开始大量买地圈地、盖房出租,甚至形成了成片的商业楼和工业区。

本报记者调查显示,1999年~2010年,周伟思个人名下拥有物业64栋,其中住宅12栋、商业楼10栋、工业厂房35栋、综合楼7栋,共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登记在其妻杨小球名下,儿子周荣生、周华生名下的物业有12栋,全家申报物业共计76栋,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左右。这些物业大多于2001年前后登记,建设日期多为2001年3月之前。

周伟思成了改革开放龙岗南联村里最早富起来的一批人。随着土地、房产在城市化发展中日益增值,在其尚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之前,其个人财富已迅速膨胀甚至成为“巨富”,并在不断增值中。

上述检察官说,亦官亦商的基层能人,掌握了太多的信息、资源、人脉等优势,这些与他的个人财富、社会地位等也互为促进,仅在深惠路的改造中,周伟思就获赔了一个亿。

这些基层的能人,在当地往往有他人难以替代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别人办不成的事他往往能办成。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看中的就是周伟思的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促成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讯员汪林丰对本文亦有贡献)

周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