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北京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清华大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第一财经表示,全国应该像北京一样推行社保延期政策,以缓解企业的压力。
第一财经就疫情对企业生产造成实际影响后能否减免企业社保费的问题提问,专家建议社保可以2008年金融危机时“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政策,与企业一起共度难关。由于我国社保已处于降费通道内,若因“抗疫”减免社保费造成一些地方当期收不抵支,应由中央调剂并拨付专项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认为,社保费这类收支关联的,可能要看险种的收支平衡状况,缓缴对于改善企业现金流状况是有帮助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月30日发出通知称,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一财经从地方了解到,浙江、江苏等社保部门都出台了“网上办理”的政策,提倡参保企业和个人可通过各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让数据跑腿,减少人员流动。
2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同时,该意见还提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表示,缓缴是因为疫情拖延开工,补缴是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北京人力社保局的做法值得推广。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3日起正常上班。随后多个省市地方政府也发布了当地的延长放假通知,北京上海等地企业延迟到了2月10日正式上班。
张盈华表示,疫情造成春节后复工时间推后,较往年推后一周至半月,因为疫情影响面广,波及行业多,构成了系统性风险,应借鉴2009年抗击全球金融危机时采取的临时应对措施,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为企业减免社保费。
我国在金融危机时期推出了“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政策,即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此次疫情对于餐饮、旅游、金融服务包括招聘就业等行业影响会较大,最近几日来,如西贝等知名餐饮企业均表示经营压力很大,若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员工工资发放都将面临问题。很多店铺也向业主提出要求减免房租。
对于疫情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社保政策能否不只是“缓交“,社保是否可以”免交“或“少交“?汪德华认为,能否减免要看险种,有些险种可以,但养老保险减免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免缴之后会影响到养老金的计算和待遇。
张盈华表示,由于我国去年开始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社保降费,今年若继续减免,部分地区可能面临当期收不抵支问题,应由中央调剂,必要时拨付专项资金以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