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杨雄辞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杨雄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作的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议程。
附简历:
杨雄,
1985年0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任:上海市经济研究中心副处长,上海实事公司综合信息部副经理,上海市计委长远计划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市计委主任助理兼计划投资处处长,上海市计委副主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航空公司董事长、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1.02——2003.02,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02——2007.05,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5——2008.01,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1——2012.12,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2.12——2013.01,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3.01——,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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