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结合沈阳市新增新冠肺炎患者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经沈阳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论证,并报请辽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现将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