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贪腐案件结束后,该系统的贪腐串案进入了“第二季”。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有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余元,近日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此外,上述人士亦证实,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因涉嫌受贿罪,今日上午将在北京二中院受审。起诉材料称,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两人在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均已追缴。从司法材料上看,张曙光与苏顺虎二人受贿贪腐案件并无交集。
根据公开报道,张曙光、苏顺虎是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发后,最先落马的铁路官员。其后,一连串铁路系统官员相继列入纪检监察机构的“双规”名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罗金宝、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郭文强、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等。
本报记者独家获知,今年早些时候,林奋强、马俊飞及林奋强之兄林大亚等人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开庭。郭文强涉嫌受贿罪一案亦于河北省法院系统受审。
“高铁第一人”张曙光
在铁道部高铁“大跃进”中,刘志军与张曙光被公认为是领军人物。张曙光曾在中国高铁技术引进谈判中,担任首席谈判代表,有“高铁第一人”之称。张曙光的升迁路径与刘志军密不可分。随着刘志军的落马,张曙光从仕途巅峰跌落。
据媒体公开报道,张曙光曾受到过铁道部纪检部门的检查,并因此被降职,出任沈阳铁路局局长助理,远离实权中心。
刘志军出任铁道部部长后,张曙光得到重用。在被任命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后,张曙光先后出任京津城际客运专线筹备组组长、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副局长,直至铁道部运输局局长。
张曙光的落马也被普遍解读为铁路系统贪腐串案中最重要的一例。根据检方的起诉材料看,张曙光被指控收受贿赂多达13起,时间跨度11年,共计人民币4755万元。在13笔贿赂中,有7笔与列车配件采购直接相关,3笔与招投标有关。
在刘志军以及一系列铁道部官员落马后,媒体曝光了高铁零部件的天价采购,令人瞠目。
然而支付天价的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的铁道部。在张曙光的起诉材料中,这些昂贵配件的供应商与铁道部贪官之间的关系勾勒出清晰的权钱交易图景。
据公诉材料,张曙光于2000年至2011年间,利用先后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的请托,为上述公司解决“蓝箭”列车使用以及列车配件销售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杨建宇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2004年至2006年间,张曙光为青岛四方新诚至卓客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列车配件业务提供帮助,为此,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杨庆凯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
2005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接受苏州市苏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发的请托,为该公司列车配件业务提供帮助,为此,先后三次收受徐洪发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张曙光并不满足于供应商的主动慷慨,其曾向企业索贿800万。
检方材料称,张曙光于2005年至2009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
除列车配件、索贿外,招投标腐败也是张曙光案的另一关键词。
起诉材料称,张曙光于2009年至2010年间,接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远的请托,为该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两次收受刘志远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和3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
2009 年至2010年间,张曙光接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之桂和总经理郑斌的请托,为该公司工程项目中标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薛之桂、郑斌等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4万欧元和2万美元。
张曙光于2005年至2006年间,接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总经理王康的请托,为该公司的招标代理工作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王康给予的人民币 7万元、4万美元和1万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起招投标腐败均涉及国企。在行受贿中,使用外币成风气。
张曙光2011年2月落马到起诉前,其具体案情外界并不清晰,还有媒体曝光张曙光发妻在美国洛杉矶有占地近3000平方米的别墅与海外巨款。直至此次起诉,其基本案情才曝光。
检方指控称,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苏顺虎:将铁路运力变为个人谋利工具
2011年7月,苏顺虎被中纪委“双规”。这是铁道部运输局继张曙光之后第二个落马的正局级官员。翌年3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现年59岁的苏顺虎,1980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班。案发前,苏顺虎曾任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曾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
起诉材料显示,苏顺虎的受贿行为时间跨度约8年。其间,苏先后为三家单位谋取利益,其贪腐数额也不断升级,直至案发前累计收受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2003年是苏顺虎受贿之路的起点。
苏顺虎曾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一职,这一职务在运输局掌握货运营销和运力分配,可谓要职。2003年后的五年间,苏顺虎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苏先后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
有了第一次的尝试后,面对类似的需求与请托,苏顺虎越发“放开了胆”:在2004年到2011年期间,先后为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解决运输问题,并因此分别收受人民币1194万余元、1212万余元。
苏顺虎案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苏顺虎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12月10日报送北京第二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林奋强:操纵车皮指标
除了张曙光和苏顺虎的案件外,林奋强落马缘于操控铁路车皮指标。
1962年出生的林奋强,是福建福清人,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知情人士表示,对于林奋强被调查的事实,呼和浩特铁路局的不少职工表示惊讶,在他们印象中,林属于“踏实肯干”的领导。
有报道称,林奋强上位呼市铁路局局长是受刘志军提拔,二人关系紧密。但此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林奋强被指控内容并未涉及与刘志军及丁书苗等人相关案情。
据本报记者了解,2007年至2008年,林奋强被检察机关指控通过安排、调剂其辖区内的煤炭等铁路运输的车皮计划,非法收受各类好处费接近5000万元。
曾经封闭的铁路系统积弊之一即是车皮计划。这是铁路系统政企不分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也是铁路运能紧张、供求严重失衡的背景下,铁路系统垄断的一种准行政权力。铁路运输凭借其一次性运量大、速度快、范围广和价格低于公路运输的优势,让产销企业尤其煤炭企业无不削尖脑袋寻求车皮资源。
在铁路货运运能建设放量的环境下,林奋强其兄林大亚也涉案其中。
2008年,林奋强在任局长期间,呼和浩特铁路局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局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该领导小组的职权包括,组建并管理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库;审核、审批铁路局在铁路一级、二级有形建设市场交易项目的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定标结果。
在这种规定下,林奋强可谓“一言九鼎”。知情人表示,其兄林大亚遂成为被竞相“公关”的热门。
本报记者获知,林大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控受贿罪一案已经开庭,等待宣判,案情涉及铁路工程的发包和承揽,或与林奋强构成受贿罪共犯。
知情人介绍说,目前司法机关尚未公布林大亚非法收入的具体数额,但应当十分巨大。“这个数额的确认是目前法院合议庭对林大亚量刑问题的集中焦点。”